说明:
(1)总成绩=(初试成绩÷5)×50% + 复试成绩×50%
(2)复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(3)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,期间如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院,并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。
(4)拟录取名单将于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,若发现考生本人材料作假、严重违法违纪等情况,学院将按照招生录取管理的相关规定,取消其拟录取资格。凡经中国科学院大学、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审核,不符合要求的拟录取考生,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联系人:李老师
电 话:010-69671868
邮 箱:eece@ucas.ac.cn
中国科学院大学
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
2023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