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素质,缩小研究生在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领域间的知识差距,扩大研究生的知识视野,帮助研究生从课程学习顺利过渡到学位论文研究,学校继续实行夏季学期制度。夏季学期自每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后的第一周开始,为期五周。 一、课程类别 夏季学期课程包括前沿系列讲座、交叉学科课程和学科综合课、高级强化课以及公共选修课等,具体说明如下: 1、每门前沿系列讲座课程一般由6至10次讲座组成,每次讲座一般不少于2学时。 2、每门交叉学科课程和学科综合课总学时一般为10至20学时,每次课2学时。 3、每门高级强化课总学时一般不超过20学时,每次课2学时。 4、公共选修课一般不超过20学时,参照春、秋季学期进行课程组织。 二、主讲教师 夏季学期主讲教师的聘请按以下原则进行: 1、聘请各培养单位知识创新工程的优秀科研人员,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导师资源优势。 2、聘请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优秀科研人员。 3、聘请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杰出学者。 三、课程组织 夏季学期课程组织按以下原则进行: 1、夏季学期的课程组织以前沿系列讲座为主体,交叉学科课程和学科综合课为重点,其他课程为补充。加强与相关研究所和学科专家组的沟通协商,按交叉学科和一级学科组织课程,原则上高级强化课开设门数不超过二级学科数。 2、夏季学期课程开设计划于春季学期第四周结束前完成。交叉学科课程、学科综合课和高级强化课需填写《课程开设计划书》,编写教学大纲,并附主讲教师简历;前沿系列讲座,需提供各讲的题目、内容简介和报告人简历。 3、课程开设表、课程大纲和课程介绍等定稿付印,于春季学期第八周结束前完成。 四、课时津贴(略) 五、学生选课 原则上夏季学期每名学生选修3至5学分的课程,其中前沿系列讲座和交叉学科课程及学科综合课1至3学分。各院(系)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选课要求。 六、附则 该组织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 |